省水产局督查眉山乐山两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眉山市水务水产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全省水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一个“早”字,早行动、早安排、早落实,及时召开了水产品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对2012年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了全面部署。眉山市政府与市水务局签订了《2012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市水务局与各区县渔业主管部门签订《2012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各区县与水产养殖户签订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市、县两级渔业主管部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场、示范基地、水产养殖大户94家,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印发资料3200余份,与经贸、公安、工商、卫生、畜牧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逃避检疫和加工、销售病死产品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乐山市召开了全市水务局长会议,传达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全省水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2012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养殖大户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制度上墙、健全养殖生产记录、控制投入品质量,推行鱼病防治处方制度、休药期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全面控制产品质量。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印发《鱼病防治技巧》、《禁用渔药清单》等资料和制定了《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无公害水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使养殖业主人手一册。
从眉山、乐山两市督查情况看,两市都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下一步工作,督查组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乘势推进,把工作做深做实,务求取得实效。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水产从业者的质量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自觉性,营造宣传质量安全、关注质量安全、重视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建设,督促生产单位和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记录等,推动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和责任追溯体系建设,以完善制度、执行制度、遵守制度的实际成效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四是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抽检,对问题产品严肃查处,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发挥严查严处的警示效果。
(科教处)